【简讯】3月10日下午,“民间河长” 志愿者出发,从福兴到刁坊沿河路段宣传“实行河长制,保护母亲河” 。
“民间河长”是各级河长工作的补充,担负组织河流巡查和水环境、河道管护等活动,收集河流保护相关图片、视频等信息,宣传治河政策,参与治水、管水监督,带动群众护河爱水,收集反映群众意见等任务,使民间力量广泛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
兴宁市河长办于2017年11月聘请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为“民间河长”,组建“民间河长”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河道管护,共同监督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等现象,共同维护江河湖泊生态健康。目前,已有200多人次参与民间河长活动。
让山更青,让水更绿,我和环境共友好,携手保护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