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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2-25 17:48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财务档案是协会所有业务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协会档案管理的核心。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协会财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化。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协会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为了加强协会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协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在协会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业务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是反映协会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月、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各类项目收支明细表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是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合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各类单据是否随附齐全;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  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 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二)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三)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四)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五)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六)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协会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协会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部门、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种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

 ⑶日记账15 (其中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审查,报请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第二十条 :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协会会长或秘书长,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财务部    

                                          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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